2024年8月2日,韓國食藥部(MFDS)消息,擬修訂《化妝品安全標準規(guī)定》,意見反饋期截至2025年8月3日。擬修訂的主要內(nèi)容如下:(1)增加一種新的防曬成分-三聯(lián)苯三嗪;(2)刪除一種防曬成分,并增加6種化妝品成分使用標準要求。具體修訂情況見下表:
原料名稱 | 現(xiàn)行標準 | 修訂后要求 |
Lowson、二羥基丙酮 | 可作為防曬成分使用 (使用限量:Lowson 0.25%、二羥基丙酮3%) | 禁用 |
二苯甲酮-3 | 可作為防曬成分使用 (使用限量 : 5%) | 可作為防曬成分使用 (使用限制:2.4%,面部、手部和唇部產(chǎn)品 (5%) |
2,6-二羥乙基氨基甲苯 | 可作為染發(fā)劑成分使用 (無使用限制) | 可作為染發(fā)劑成分使用 (使用限制:1.0%) (不同時使用亞硝胺,總亞硝胺小于 50 ug/kg) |
壬苯醇醚-9 | 允許使用(無使用限制) | 允許使用(使用限量17.2%) |
丁基苯基甲基丙醛 | 允許使用(無使用限制) | 允許使用 (使用限制:0.14%) |
環(huán)四硅氧烷 | 允許使用 (無使用限制) | 允許使用 (使用限制:8.7%) |
環(huán)戊硅氧烷 | 允許使用 (無使用限制) | 允許使用 (使用限制:19.7%) |
三聯(lián)苯三嗪 | 不能作為防曬成分提供 | 可作為防曬成分使用 (使用限制:10%) |
更多詳情參見:
https://www.mfds.go.kr/brd/m_99/view.do?seq=48455&srchFr=&srchTo=&srchWord=&srchTp=&itm_seq_1=0&itm_seq_2=0&multi_itm_seq=0&company_cd=&company_nm=&page=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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